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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射箭協會100年度省市(B)級裁判講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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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1-8-6 23:16:09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一、 [/FONT]主旨:為落實國內三級裁判制度,提高我國射箭裁判素質、培養裁判人才、健全裁判制度、增進裁判知能,進而提升我國整體射箭運動水準,特辦理本活動[/COLOR][/FONT]。[/FONT][/COLOR][/FONT]
二、 [/FONT]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[/FONT]
三、 [/FONT]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射箭協會[/FONT]
四、 [/FONT]承辦單位:[/FONT][/COLOR]長榮大學運動休閒管理學系、台南市體育總會射箭委員會[/FONT][/COLOR][/FONT]
五、 [/FONT]講習日期:[/FONT][/COLOR]100[/FONT][/COLOR]年8月26日至8月28日止[/FONT][/COLOR](週五至週日),共計3天。[/FONT][/COLOR][/FONT]
六、 [/FONT]講習地點:[/FONT][/COLOR]長榮大學[/FONT][/COLOR](台南市歸仁區大潭里長榮路一段396號)[/FONT]
七、 [/FONT]參加對象:[/FONT]
(一)年滿22歲以上之本會個人會員或團體中會員,嫻熟射箭運動規則,品行端正者。[/FONT]
(二)取得縣市(C)級射箭裁判證滿兩年以上,[/FONT]曾實際擔任縣市(C)級裁判若干場次執法者[/SIZE][/FONT],始得報名參加省市(B)級之裁判講習會。[/FONT]
(三)具國家(A)級或省市(B)級裁判資格再進修者[/COLOR]。[/FONT]
八、 [/FONT]實施方式:[/FONT]
(一)由主辦單位規劃課程、遴聘講師,以集中上課方式辦理。[/FONT]
(二)本講習會上課3天,每天8小時,共計24小時。[/FONT]
(三)講習會期間之交通、食宿請自理。[/FONT]
九、 [/FONT]報名方式:[/FONT]
(一)凡參加晉級考試者,請填妥報名表,連同二吋半身照片2張(背面書寫姓名)與報名費新台幣1,500元(未付報名費者恕不受理),親自繳交或[/FONT][/COLOR]以郵局匯票(抬頭為[B]中華民國射箭協會[/B])或現金袋,[/SIZE][/FONT]掛號郵寄至中華民國射箭協會(10489台北市朱崙街20號701室)。現場報名者收新台幣2,000元整。[/FONT][/COLOR]
(二)報考B級裁判者需取得C級裁判證照兩年以上,並在報名表附上C級裁判證正反面影本。[/FONT][/COLOR]
(三)凡本會國家(A)級或省市(B)級裁判再進修者,報名費為新台幣1000元。[/FONT][/COLOR]
十、 [/FONT]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00[/COLOR]年8月19日止[/COLOR](額滿則提前停止受理)。[/FONT]
十一、 [/FONT]報名人數限制:以50人為限。[/FONT]
十二、 [/FONT]講習會聯絡資訊:聯絡人:林宜香[/FONT]
聯絡電話:(02)2721-6182[/FONT]
電子信箱:[/FONT][EMAIL="archers@ms26.hinet.net"]archers@ms26.hinet.net[/COLOR][/EMAIL][/FONT][U];[/COLOR][/SIZE][/U][/FONT]
[EMAIL="onearoma@hotmail.com"]onearoma@hotmail.com[/COLOR][/EMAIL][/FONT]
十三、 [/FONT]績效考核:[/FONT]
(一)凡參加本次講習會的C級裁判,無缺席且筆試成績達75分者,由中華民國射箭協會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,始核發B級裁判證照。[/FONT]
(二)學員在會內儘量避免缺課,如遇有特殊事故必須親自處理時,應事先請假後方可離會。但以不得超過四小時為限,否則不予核發結業證書及裁判證。[/FONT]
本實施辦法經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、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[/FONT]
 樓主| 發表於 2011-10-8 22:05:49 | 顯示全部樓層
日期改為 11月26日至28日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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