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avid 發表於 2011-8-6 23:16:09

中華民國射箭協會100年度省市(B)級裁判講習

一、 主旨:為落實國內三級裁判制度,提高我國射箭裁判素質、培養裁判人才、健全裁判制度、增進裁判知能,進而提升我國整體射箭運動水準,特辦理本活動。
二、 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
三、 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射箭協會
四、 承辦單位:長榮大學運動休閒管理學系、台南市體育總會射箭委員會
五、 講習日期:100年8月26日至8月28日止(週五至週日),共計3天。
六、 講習地點:長榮大學(台南市歸仁區大潭里長榮路一段396號)
七、 參加對象:
(一)年滿22歲以上之本會個人會員或團體中會員,嫻熟射箭運動規則,品行端正者。
(二)取得縣市(C)級射箭裁判證滿兩年以上,曾實際擔任縣市(C)級裁判若干場次執法者,始得報名參加省市(B)級之裁判講習會。
(三)具國家(A)級或省市(B)級裁判資格再進修者。
八、 實施方式:
(一)由主辦單位規劃課程、遴聘講師,以集中上課方式辦理。
(二)本講習會上課3天,每天8小時,共計24小時。
(三)講習會期間之交通、食宿請自理。
九、 報名方式:
(一)凡參加晉級考試者,請填妥報名表,連同二吋半身照片2張(背面書寫姓名)與報名費新台幣1,500元(未付報名費者恕不受理),親自繳交或以郵局匯票(抬頭為中華民國射箭協會)或現金袋,掛號郵寄至中華民國射箭協會(10489台北市朱崙街20號701室)。現場報名者收新台幣2,000元整。
(二)報考B級裁判者需取得C級裁判證照兩年以上,並在報名表附上C級裁判證正反面影本。
(三)凡本會國家(A)級或省市(B)級裁判再進修者,報名費為新台幣1000元。
十、 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00年8月19日止(額滿則提前停止受理)。
十一、 報名人數限制:以50人為限。
十二、 講習會聯絡資訊:聯絡人:林宜香
聯絡電話:(02)2721-6182
電子信箱:archers@ms26.hinet.net;
onearoma@hotmail.com
十三、 績效考核:
(一)凡參加本次講習會的C級裁判,無缺席且筆試成績達75分者,由中華民國射箭協會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,始核發B級裁判證照。
(二)學員在會內儘量避免缺課,如遇有特殊事故必須親自處理時,應事先請假後方可離會。但以不得超過四小時為限,否則不予核發結業證書及裁判證。
本實施辦法經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、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David 發表於 2011-10-8 22:05:49

日期改為 11月26日至28日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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